河南省教育新闻网

教育部:以评助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 中国教育报 ??] 作者:
2017-12-29 11:51:23 |
  12月28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了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学位中心相关负责人就第四轮学科评估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知己知彼,为高校和社会提供参考
  
  问:什么是学科评估?为什么要开展学科评估?
  
  答:学科评估是学位中心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的评估,是以第三方方式开展的非行政性、服务性评估项目,不同于政府开展的合格性评估。从2002年首次开展,平均四年一轮,至今已完成四轮。
  
  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年4月启动,在95个一级学科范围内开展(不含军事学门类等16个学科),共有513个单位的7449个学科参评(比第三轮增长76%),全国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有94%申请参评。
  
  中国作为拥有世界第二大规模的研究生教育大国,构建多主体参与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是“管办评”分离的教育内部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其目的主要是建立学科评价的中国标准和中国模式,服务研究生教育“提高质量、优化结构、鼓励特色、内涵发展”的大局;通过对学科建设成效和质量的评价,帮助高校了解学科优势与不足,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学科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满足社会对教育质量的知情需求,为社会各界了解和分析学科水平与质量信息提供服务。
  
  问:这次学科评估是怎样进行的?如何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
  
  答:学科评估包括信息采集、信息核实、主观评价、权重确定、结果产生和结果公布六大环节。
  
  我们的客观数据主要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门和第三方数据提供商等获取,再通过参评学科严格按数据填报标准提供其他评估信息。通过证明材料核查、公共数据比对、重复数据筛查等举措,对申报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并在确保国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材料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同行监督;将核查结果与公示异议反馈给各单位进行核实确认;对于以上核查措施不能完全覆盖的数据,学位中心随机抽查等措施,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与其他国内外评估仅使用公共客观数据不同,此次学科评估采用客观数据和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23万学生和15万用人单位联系人开展大规模网络问卷调查;邀请13000多名同行专家对5项主观指标进行“基于客观事实的主观评价”;邀请同行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进行学科声誉调查,同时还首次邀请海外同行专家对6个学科试点进行国际声誉调查。
  
  注重引导,探索学科评价的中国标准
  
  问:这次学科评估的指标体系是怎样构建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较前几次评估有何异同?
  
  答:在继承前三轮评估指标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经广泛调研论证形成了此次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保持了“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4个一级指标框架基本不变,共设置人文、社科、理工、农学、医学、管理、艺术、建筑、体育等9套指标体系框架,每个学科设置不同的权重。具体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较前几轮有了较大创新:
  
  第一,强化“五个引导”,建立学科评价体系的“中国标准”。坚持把人才培养放在首位,引导高校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学科建设的核心任务;改革师资队伍评价方法,引导高校关注队伍结构质量和青年教师发展,抑制人才无序流动;改革学术论文评价方法,引导高校提升论文质量、重视中国期刊;强化社会服务贡献评价,引导学科建设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分类评估,引导高校关注学科特色和内涵建设。
  
  第二,突出“五大创新”,建立学科评估方法的“中国模式”。采用主客观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观测学科建设成果,克服单纯依据公共数据评价大学的片面性;提出跨学科成果按实际内涵,拆分归属到相应学科的“归属度”成果认定方法,解决跨学科成果评价难题;实行“绑定参评”方法,规定同一门类学科必须同时申请参评,有效避免材料拼凑,引导优化学科布局;采用数据查重、公共数据比对、证明材料核查等六大措施全面审核材料;探索国际同行评价,首次在数学、物理、化学等6个学科邀请国际同行专家参与声誉调查。
  
  问:学科评估在强化人才培养导向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在体系设计上,构建了“培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毕业生质量”三维度评价体系,引导培养单位关注人才培养质量全过程。在指标设计上,人才培养质量不宜仅由公共数据的量化指标来表达。在三维度体系框架下,根据人才培养指标特征,本次评估除了采用部分量化指标外,更多采纳体现学生学习成果和成长情况的定性指标,根据客观事实来考察人才培养质量。在评价方法上,除了定性指标的同行评议外,首次面向近40万在校学生和用人单位开展问卷调查,检验教学质量和毕业生职业发展质量,引导培养单位关注培养效果和学生发展潜力。形成长效机制,通过评估,有力促进了各单位建立优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数据库,引导培养单位关切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加强与毕业生的互动,建立毕业生追踪机制,进而改进办学。
  
  问:近年来,以学术头衔、论文数量等来衡量学术水平的各种排名引起很多争议和批评,此次学科评估在衡量学术水平时,如何避免上述问题,引导高等教育向内涵式发展?
  
  答:引导高等教育实现内涵式发展是学科评估的根本任务。对此,我们在评价指标和方法上做了专门设计。
  
  例如,此次评估摒弃了仅“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俗称“数帽子”)的片面做法。比如“长江学者”等头衔,不会自动换算成分值,而是由专家综合考虑教师水平、队伍结构、国际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价。在统计成果所属单位时也做了专门设计:成果按“产权单位”认定,不随人移,有助于抑制“抢帽子”等人才无序流动现象。
  
  同时,着力构建充分体现质量导向的学术论文评价方法,克服唯论文数量和国外期刊的评价方式。除部分学科外,不再统计发表论文总数,以“代表性论文”进行同行评议。合理把握中外期刊论文的综合评价,强化中国期刊在评价中的重要作用,特别规定代表性论文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中国期刊论文(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不断提高中国期刊影响力,鼓励优秀成果优先在中国期刊发表。
  
  此外,本次评估还单独设置“社会服务贡献”指标,通过开放的“代表性案例”评价,能够充分体现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高校的差异性发展成果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克服“一把尺子”评价学科的弊端。
  
  以评助建,引导高校内涵式发展
  
  问:我们注意到,此次学科评估结果不再公布分数,而是改为“分档”形式公布结果,具体是怎么设计的?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答:第四轮学科评估首次采用“分档”方式公布评估结果,不公布得分、不公布名次,不强调单位间精细分数差异和名次前后。采用按百分位进行分档的方式。根据“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为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
  
  主要考虑是既保证较强的区分度,体现学科建设水平的实际变化,满足社会对教育质量的知情需求,又淡化了分数和名次,有利于引导高校将注意力转移到学科内涵建设的优势和不足中去。
  
  问:据了解,本次评估向参评单位提供了“学科优秀率”指数,这主要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学科优秀率”指数是指A类学科数占全校博士硕士授权学科数的比例。除了这个指数,我们在为参评单位提供的数据分析报告中还有学科平均发展指数等一系列关于学科发展态势的信息。
  
  学科评估的主要目的不是要排出名次,而是通过评估发现学科建设的优势和不足,揭示学科发展规律,促进学科内涵发展,合理规划学科布局。这些数据有利于帮助学校发现学科布局不足,调整谋划适合本单位发展的优势布局。特别是对于着力建立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不仅要关注某些强势学科的发展,也要关注学校整体学科发展态势,构筑更加有利于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良好学科生态。

责任编辑:王艺锜

浏览次数: 次

相关阅读: